许是因着大泽水汽浓郁的关系,云梦泽密林里的树木不缺水分,生得格外高大,普遍高大三十余丈,超过四十丈乃至五十丈的更是不少。伸出地面的气根随处可见,也让子婴有了落脚的地方,大泽,顾名思义,不是水就是沼泽地,真让他一脚在地面踩实了,运气好倒也罢了,不过弄脏履与衣服,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就咕咚咕咚沉下去了。 云梦泽密林所处的位置在中州腹地,气候虽不如北地严寒,却也没有南方的温暖,这里也有冬季,冬季的时候除了针叶植物,别的树木的树叶都会掉光,然而落下的树叶却不会轻易腐烂。 冬日大雪落下时,层层叠叠的古树枝桠会支撑着雪花,一层又一层,直到不堪负荷被压弯为止。因此冬日的时候云梦泽密林内部相对而言,比别的地方温暖不少,也更危险,一坨雪落下来,便是一头大虫都能砸扁。 冬日时落叶腐烂较慢,待漫长的冬日过去,树冠的积雪层融化,坠落,密林里立时就降温,落叶腐烂得就更慢了。 千年万年来,未腐烂干净的落叶一层层堆积,除了时代生活于此的猛兽异兽,谁也不知脚下是否实地。 负着□□,背着箭囊与青铜剑,腿上还绑了一柄匕首的子婴终于明白自己多么作死了,这鬼地方好坑。 然而,话都放出去了,怎能反悔? 自然,最关键的是,小歌都跟着船走了,便是反悔她也听不到了。 密林很危险,猛兽多如狗,子婴刚开始都不敢下地,尽量在树枝上走动。也不知是否环境越恶劣,生物就越强壮的原理,密林里的生物,便是兔子都比外头的凶悍许多,反正子婴逮一只兔子的时候,那只兔子毫不犹豫的咬了他一口。自然,最后还是被他给弄死了加餐,生食入腹的。 不是没生食过动物,遇到小歌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他什么都吃,耗子、雀鸟....都是生吃,有时饿得紧了,土都吃过。然而如今重温生食的滋味,子婴用了很大的自制力才让自己将生的兔血兔肉吞下。 人啊,过惯了好日子,就不会想再过苦日子,更不会想回到过去了,恨不得将过去与现在一刀切开,让所有与过去相关的人都去黄泉报道,永不复见。 子婴莫名的想到了小歌,吃了山珍海味后不会想着下一顿还吃山珍海味,吃了这一顿也从不考虑下一顿,下一顿没得吃就饿着,淡淡然的,仿佛一点都不是在遭罪,而是在享受。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呢?一点都不符合人性,就好像....不是人。 反正,他是从未见过小歌那么奇怪的人,他出生与生活了七年的地方,虽然他的身份是奴隶,但那个地方,以及他身上流着的血足以让他看到很多东西,也踅摸出许多东西。 人都是有欲望的,唯独小歌,她一点欲望都没有。 健康、家庭....太多太多的东西她都没有,甚至她以前过的日子都不是人过的,然而那些从未影响她的心境。可是,那样的心境出现在一个垂髫稚童的身上又是那么的诡异。 只是因为活着而活着,却又不是单纯的为活而活,麻木不仁的活,而是一种带着享受的为活而活。 不过,也没关系,来日方长,终有一日小歌于他而言不会再是云遮雾绕的深山。 小歌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座浩大的殿堂,很浩大很华美的殿堂,完全用上等的云玉雕琢成砖,再以玉砖堆砌而成,每一块玉砖之上都绘着精美的花纹。 小歌心说,真扯。 如此辉煌的殿堂,根本没人能修建。 便是如今列国最强大的辰国,倾举国之力也修不出那样的建筑,而原因只有一个——钱不够。 很扯,也很真实。 每一块砖上的花纹都很清晰,仿佛每一块砖的花纹都亲手抚过千遍一般。 小歌翻了个身,郁闷的取出一根草茎放进嘴里咀嚼,这梦越做越真实了,再做下去自己不会精神失常吧? 明明那个梦那么的荒诞,什么人会闲到去抚摸一座庞大殿堂的每一块砖每一面花纹?那已经不是闲出境界了,那得是闲到疯了。 可是,真的好真实。 想找个人问问都不行,梦太怪异,她唯二信任的两个人,一个觉得她是书看得太多,脑子里天马行空胡思乱想,另一个倒是给了面子,但也差不多意思,虽然不管是连山还是九方都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但那都是一大把年纪的时候才发作,你才几岁? 小歌当时就想呵呵给自己没见过的亲爹看,氏族历史上自杀的孩子还少了?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这情况和那些自杀的有区别,可没完没了的做这个梦也显然不正常。 这次去九嶷城希望能有个答案,否则,她就得想办法催眠自己无视这个没完没了的梦了,不然....小歌也不敢说自己会不会精神失常,不管是连山氏还是九方氏,那长长的精神病名单.....想想就心塞。说起来,那些没上名单的,其实又有几个是完全正常的呢?便是她那个亲爹,也不过是看着正常,一旦试探某些区域,立马让你见识什么叫精神病。 船上的水手忍不住问了跑神的小歌一句:“将婴一人留在密林里,真的好吗?” 那可是云梦泽密林,不是寻常森林,百死一生都是运气好的生命禁区。 小歌回神,摇头。“他不会死。” 嗯,不会死,别的就不保证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没死,便是缺胳膊少腿了,到时候送药王谷就是了,虽然会吃不少苦头,但胳膊腿都是能够接回去的。她亲身体验过,那接胳膊腿的手艺,真心不错,完全没后遗症,不过也不保证是否她自身恢复能力特殊的原因,毕竟,享受过那种待遇的人不多。 将草茎彻底嚼得没了味后吐出,小歌看了眼天上跟着的白雕,也不知子婴怎样了,心里大概会怪她无情吧,但肯定不会表现出来就是了。 子婴在密林里混得相当不错。 《扶风游记》虽然被誉为奇葩吃货札记,但洋洋洒洒数百万字真的记载了太多的知识,天文地理、动植物、医药、风土人情....许多领域都有涉猎。子婴虽然更喜欢兵法,但在发现忽略游记里各种食材的味道描述后,剩下的全是干货。而仅此一点就让子婴无比的佩服游记的著作者,这年头,书籍都是写在简牍与缣帛上的,因此都特别的惜字如金,一部著作,除非是史书,洋洋洒洒千百年历史,不论怎么惜字如金都是鸿篇巨著。别的典籍,几万字就顶天了。然而,这部游记秉着史笔的惜字如金风格却写出了几百万字,字字句句全是干货,一般人还真写不出来。 因为干货真的很足,可以不出门就了解到万里山河的很多东西,虽然里头很多东西都是几百年前的,但干货到底是干货,纵然时移世易,仍能令人读之有收获。因此哪怕开始学兵书子婴也没将这部游记给落下,每隔三日学一篇,或抄或背一百遍。 关于中州的那一部分是子婴最早学的,且已全部背下,没个十年八年想来忘不掉。 在云梦泽密林呆了没两日子婴便发现了,《扶风游记》简直是有史以来最实用的典籍。 游记中的中州篇里有云梦大泽及密林的介绍,占据了至少一半的篇幅。 游记的著作者不仅来过云梦泽密林,且还浪迹了不少时间,云梦泽密林里的动植物普遍能在里头找到记载,能不能吃,有无毒,如何吃,味道如何,全都有。 著作者究竟是何等的吃货? 虽腹诽不已,但子婴还是很庆幸,庆幸有这么一部巨著,庆幸自己忍耐着食欲一直在学它,并且已经学完了中州篇,否则....在这莽莽苍苍的原始丛林里,他真的可能就交代了。 云梦泽密林可不仅仅是猛兽丰富,植物也同样丰富,还不乏有毒的。 子婴不是小歌,做为一个病人与天下间最好的一群医者生活多年,虽非医者,但医者该有的常识与知识耳濡目染之下她一样都不差。因此,若无那《扶风游记》,子婴还真不敢笃定的说自己现在一定能活着。 因着游记里的知识,针对于有毒与无毒的东西,子婴总能分辨出来,倒也没出现中毒的倒霉情况。唯一让子婴有点郁闷的就是,游记是几百年前的,而原始丛林这地方,根本没路,就算有路,要不了几日就该消失了,因此他想要去九嶷城还得自己摸索路线。 记得小歌说了,云梦泽实际上是由两片大泽——云泽与梦泽组成,只是这两片大泽挨得极近,且两个大泽的水域之间有着非常宽阔的水域通道,仿佛一个有些变形的葫芦。九嶷城坐落的地方便位于这个变了形的葫芦的腰子部分。不管是从哪边去哪边都必须经过九嶷城,因此九嶷城不仅是商贸繁华之都,也是战略要地,只是因着云梦泽的情况太过特殊,以及九嶷城也不是软柿子,因此一直都保持着绝对的独立。 子婴也记得小歌说过,九嶷城发展至今,不管是哪个国族都已经很难真正的吞并它了。 华族诸国在两千年前属于同一个部落联盟,史称诸华,诸华向四方开拓、发展、传播自己的文化,因而有了如今的华族诸国。然而,同宗同祖的华族诸国经过千年的发展,早已走向了不同的方向,这一点从语言文字可以看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士人游学或出仕列国,通晓多种语言文字属于基本技能,不管是国士还是寻常士人都不例外。 九州人族诸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在两三千年前属于同一个王朝的成员,而现在,不管是人族的哪个民族看别的民族都是非我族类。而这四个字还不全是歧视,语言文字、传统习俗....差得不是一点两点。 列国战火纷飞数千年,始终没能出现大一统的王朝,这些文化差异是主因。打下一个地方,还得花一代人的时间去同化,在同化之前也不敢贸然去吃别的地方,怕消化不良。 九嶷城的人虽说是华族的一支,但这一支华族走的路线....如果说诸华的其余分支虽然道不同,但大致方向还是相同的话,那么九嶷城,不管方向还是道都不同。说九嶷城的华族与诸华其余分支是两个物种都不算夸张,除了种族,两者文化差异之悬殊,远超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差异。 除非从舆图层面上抹去九嶷城,然后在废墟之上修建一座合自己心意的城,否则就只能洗洗睡了。 虽然有着许多差异,但九嶷城也的确是九州文化最发达的地方,哪怕是几岁的小儿也识得几个字。 学馆林立,百家都在有人于此开馆授徒,可以说是中州的文化中心之一,另一个是离国邺城。 说起来,游说列国的士子至少三成是从九嶷城走出来的,列国历史上许多有名的重臣户籍上都写着九嶷城。 子婴估计这也是小歌想去九嶷城溜达转悠的原因,也因此,小歌将九嶷城的地理位置给调查得很清楚,虽然理论上不会有什么事,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是,最后虽派上了用场,却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他。 不清楚道路,也没有道路可以走,子婴爬到一株至少四十丈高的大树顶端确定了下方向,然后就朝着九嶷城的大概方向一路而去,有些许偏差也没关系,大概方向没错,偏差再大也不会大到哪里去,因此到时候根据情况调整就是。 子婴是真没觉得问题多大的,然而,云梦泽密林很快就教他重新做人了。 纵然因为游记的关系清楚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不能,可是,这里的猛兽数量与种类为何那么多? 从牙狼的身上割下一大块鲜肉,子婴麻溜的离开,再不离开,血腥味就会引来更多的猛兽,他到时候可就死定了。 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将牙狼肉切成小块一块一块的咀嚼吞咽,牙狼的肉有点粗,没有经过烹饪,直接生食,相当考验牙齿。所幸,子婴已经啃出经验来了。 云梦泽密林里数量最多的猛兽就是牙狼,这种比普通狼要大上好几圈,体长普遍超过七尺,并且有着相当锋利的爪子与尖长犬齿的猛兽可以说是遍布云梦泽密林。刚开始的时候还被牙狼给追着跑,直到后来越来越有经验,又于九死一生之际潜力大爆发这才杀了一头受了伤的牙狼,足可见牙狼的生猛。然而,如今已是子婴所杀的第三头牙狼,非主动狩猎。牙狼个头太大,他根本吃不完,风险也太大,他狩猎时更倾向于狩猎兔子山羊獐子之类的动物,就算吃不完,吃剩下的也不会太多,可以带走,牙狼却不然,带不走不说,血腥味也会很快引来更多的猛兽,因此每次都只能切一块鲜肉就走。连着杀了三头牙狼,实是牙狼分布太广,数量太多,很容易碰上。他虽不视牙狼为适宜猎物,牙狼却显然视他为适宜猎物,如此,也只能狭路相逢勇者胜。 子婴觉得,自己若是能平安走到九嶷城,那么,自己到时候的进步,日后去考锐士一定会很容易。 思及辰国对于锐士的待遇,子婴心里对小歌的怨气默默的消了点。 锐士的待遇可是堪比贵族的。 子婴的运气很好,也很不好。 很好是因为这片密林真正的主人——异兽们对他这块勉强塞牙缝的肉似乎没什么兴趣,他只碰到了一只异兽,比板齿犀与豨还要大,只是看了他两眼就走了,估计嫌弃他肉太少。 个子小显然也是有好处的,子婴如此自我安慰。 运气很不好是因为,他发现了一座古城,但这座古城不是他想找的九嶷城。 云梦泽密林里竟然还有别的城? 这让子婴很是惊奇,在密林的外围碰到个里聚可以理解,外围只是猛兽泛滥成灾,没有异兽,人力还是能够生存的,然而这里是密林深处,本应连根人毛都找不到的鬼地方。 九嶷城之前,从未有人能够在这片地域建立起城邑,便是九嶷城也没如此深入异兽活跃的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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