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是真的很喜欢这只猫。班珏琳为自己无法帮到跟班竹马而感到歉意,可是第二天下午,她推着宝贝小粉路过学校门口的那家快餐店时——猛地刹车——后退几米——瞪大眼睛!
她竟然看到崔莉莉的怀里抱着小黑,而且路小军出现在她身边,两人正有说有笑地给小黑喂猫粮。
“谢谢你呀,大家都没办法养它,要不是你,它又要沦落街头了。”路小军望着崔莉莉的眼里充满了感激与崇拜。
“客气什么,反正我家是开快餐店的,养只猫而已很轻松。”原来崔莉莉不仅是班上的卫生委员,还是家里开着门口那家客流量爆满的快餐店的白富美啊,“这样的话,军子你每天都可以来我家看花崽啦。”
花崽?什么时候改的俗气名字?班珏琳怒火中烧,她分明给猫起过名字了,叫小花!
“太好了!”路小军摸着猫的毛发,不忘拍一拍崔莉莉的马屁,“莉莉你真是善良温柔,花崽也很喜欢你,它好像也很喜欢你给它起的名字。”
“真的呀?你怎么知道?你是花崽吗?”
“我是花崽的主人,我们心意相通。”
“军子,你的嘴巴抹蜜啦?”
“嗯,槐蜂蜜。”
到了最后,两人还打情骂俏似的扭扭捏捏起来,不仅连趴在地上吃猫粮的猫受不了了,连在一旁观望的班珏琳也满身鸡皮疙瘩地哆嗦不止。
什么跟什么,军子那个没有原则的家伙,只要有人肯替他养猫就好了?班珏琳看不下去了,气冲冲地骑着自行车回家去,心里默默地赌气发誓——再见,弃我而去的跟班!
但是没想到,万万没想到,路小军和崔莉莉之间已经不是班珏琳想阻止就可以阻止得了的了,虽然她从没试图去阻止。
从小学到初一,路小军每天放学都是和班珏琳一起回家的。两家住得很近,打开窗户就可以面对面地谈天说地,如今可好,初一的上学期最后一个月,由于一只猫的出现,路小军整个人的重心都转移去了崔莉莉家的快餐店,不仅不会和班珏琳一起骑车回家,还会骑车载着崔莉莉去快餐店,看,花,崽。
从小学到初一,路小军每天中午都是和班珏琳一起午饭的。两人会交换饭盒,你吃一块我的炸虾,我吃一块你的卤蛋。如今呢……虽然路小军每天中午都会在班珏琳的班级门口等着,不过不是等班珏琳的,是等崔莉莉。
然而面对跟班的背道而驰,班珏琳还要装出一副事不关己且潇洒大度的风范,笑眯眯的目送路小军和崔莉莉共赴午餐,同时还要安慰多愁善感的路小军,“没关系啦军子,你不用考虑我,去和莉莉一起吃,莉莉照顾花崽很辛苦的,你要多做一些炸虾带给她吃。”
路小军多少有些过意不去,最初还会试探着问:“不然,你也和我们一起吃吧?”
“是呀是呀,我们三个人一起嘛。”崔莉莉也表示许可。
呵呵,难道要她夹在他们两个之间听他们喋喋不休的讲花崽昨天拉了几条便便前天吐了几个猫团吗?
“算啦,我已经找到其他朋友一起吃午饭了,所以你们不必担心我会落单。”班珏琳说的是这样顺理成章,路小军和崔莉莉自然而然也就成全她的善解人意,以至于最后全然跳过班珏琳,完全是两人单独行动。
班珏琳在他人眼中自然落得了一个可怜可悲可叹的遭路小军抛弃、崔莉莉插足的下场。
当然,她也是独自一人默默享用午餐。其他团体已经固定,她没兴趣也懒得挤进去。更何况……她对初中生活已经绝望了。
偏偏冯世以要在这时来扰乱她本打算决定好的平静。
3.
“真的,你别再来找我了,我帮不上你的忙。”这是班珏琳第九次不厌其烦地对冯世以说着相同的话。
冯世以自然也是不厌其烦的追在她身后,当然,是从容不迫地追,并且完全无视周遭投来的“不是吧,那个学生会会长冯世以竟然在走廊里追着一个女生跑”惊恐视线,自顾自地继续说服班珏琳改变想法——
“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人和路小军有深厚的交情。他根本不同意我的提议,我堂堂学生会会长不可能再去他那边吃钉子。”
“那你是宁愿来我这边吃钉子?”
冯世以皱眉,有点被堵到,班珏琳苦口婆心的送他一个免费建议,“与其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你还不如去找崔莉莉。现在她和军子走的很近,搞不好她能替你说上话。”
“她不过是个半路搅局的冒牌货,你才是路小军真正的青梅竹马。”言下之意,他堂堂学生会会长可不会去和一个冒牌货浪费口舌和唾液,“而且……”
“而且?”
“这对你来说也是个好机会,你完全可以利用我来重新夺回你的青梅竹马。”
啥?
“你能别把事情说的那么暧昧吗?”班珏琳抖了抖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他又不是我的谁,不要用‘夺回’这种会让人产生误会的字眼。”
冯世以盯着班珏琳,忽然上扬起嘴角,牵扯出一抹笑,很坏很痞的那种,他说,“男女之间可不会存在纯友谊。”
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想太多了,我和军子真的就只是普通的青梅竹马,他最多算是我的青梅竹马式跟班。”
冯世以摆摆手,表示不用解释,因为他不关心那个,他只关心路小军的猫。所以呢,“麻烦你今晚和我一起去那家快餐店,你什么都不用说,只需要和我一起去就好。”
班珏琳一口否决,“我不去。”
冯世以眨眨眼,“哦,我懂了,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呼,看来他放过她了。
“那么——”冯世以转身离开的时候留下一句,“我会先过去快餐店等你,你记得放学后就过来,分开行动总可以了吧?真难伺候啊你。”
班珏琳她错过了拒绝的最好时机。所以,当五个小时过去,坐在名为“来福”快餐店里的时候,班珏琳的脸色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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