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的会稽山,被火光照耀的犹如白昼。摇曳的火焰如同一个个妖娆的舞姬,在众人的陪伴下迎风招展。

除了留守岗哨以防不测的士兵,伯益下令,让仲甄和封偃的麾下也来到了山顶,会同伯益的原班人马,在山顶大营畅饮。

凡甲与英德、辛两人坐在一处,听英德与辛两人聊着下山的趣事。

“封偃不愧是有着皋陶君三子最聪慧的名声,不动一兵一卒,就整的许地服服帖帖。大家争来争去为了什么?利益!那他便给予双方足够的利益。”辛一口酒上来,脸上顿时红了起来,话匣子也打开了。

“我都不知道封偃从哪里想出来的办法,将农田包产到户,按农田的规模收取税收,将每个人的积极性都调动了起来。”

“许和夏的人,谁要是想破坏三方共同利益,仲甄便联合另一方,共同敲打一番,这般手段,恐怕未来成就更甚于皋陶君。”

英德看着辛神采飞扬,有些不服气。许地这些事,又不是大老粗你干的,要论起来,咱在六可是亲自参加了战斗的。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脑袋,英德打断道:“要我说,还是仲甄君值得期望。以百余人的兵力,就攻克了六,我打仗打了那么多年,还从没见过仗可以那么打的。”

都是带兵打仗的将军,讨论些朝堂上的算计,算什么本事。英德心里不屑的想着,言语上也显得有些激动。

“要我说,凡甲将军带着一样的兵力和仲甄打,大概率都得吃败仗。”

军中好不容易一次大宴,凡甲正享受着自己的美酒美食,一口烈酒下肚,山上每到夜晚产生的寒意都被驱赶出自己的身体。

听着两人的故事下酒,本是人生一大幸事,却听见英德言语之间挤兑起自己,不屑地道:“放你娘的屁,老子六岁就见过血了,十二岁已经跟着伯益君出生入死,到现在已经打了二十年的仗了。老子把衣服掀开,身上的伤疤都能给小儿止哭。”

“你跟我说一个凑巧打了两个胜仗的小鬼,能打败我?”凡甲不知是喝酒还是发怒,眼珠子红红的,恨不得站起来先和英德战上一场。

武将之间的规矩,从来都是拳头大的就是爷。对于文人之间软刀子割肉,背后搞小动作的事情,不屑为之。凡甲抓起酒缸,对着嘴咕噜咕噜又喝了几大口,酒水顺着脖子一路流了下来。

冤有头债有主,既然英德如此推崇仲甄,自己便去会一会仲甄又如何?借着酒意,凡甲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这个念头从脑海中滋生出来,英德和辛两个人的话,他便再也听不进去半点。

望了望中军大帐的方向,凡甲站起身,借了个理由离开自己这一桌,步履蹒跚地走向大帐。遇上自己的士兵想要扶着他的,都被他一手推开。

走到中军大帐之前,吹过的冷风让凡甲打了个寒颤,酒意顿时清醒了几分。仲甄可是伯益的二弟,自己这般去找茬,输了丢伯益的人,赢了伯益面子上一样过不去,似乎是一个完败的结果。

想到此处,凡甲的身子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弯,正要离开,身后却传来声音,仲甄从帐篷中走了出来。

“凡甲将军?”大帐里面,封偃只管吃肉,那酒看都没有看一眼,全然听不见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的建议。伯益没了办法,只能一个劲的灌仲甄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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