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无人机,高文看到敌人俯身换枪的间隙,果断现身窗口,朝着那人的腰子搂了一枪。

敌人的身体瞬间弯折,闷哼倒地。

高文立即翻身入户,确定对方没有反击能力后,随手抽走对方身上的战术马刀。

高文将马刀别在腰间,便看到一位同伴翻窗户跳了进来。

那人肤色白净,年龄跟高文相仿。

他的面容也算俊朗,虽然戴着毡帽,但是白色的长发卷在脸颊两侧,裹挟着浓浓的英伦风采。

他腰间挂着一条帆布袋,袋子里还别着六个燃烧瓶。

“伙计,我相信你的勇敢与智慧才是化解危机的钥匙,我愿与你同行。”

高文点了点头,这个青年名叫拉里修斯,绰号白毛,在罗斯家族的奴隶中,他是少有的精通音律的人才。

平日里他经常给奴工们演奏小提琴。

所以高文对他印象颇深。

“汤姆逊简直就是个白痴,他只会葬送大伙的性命。”

“好了,别提他了。”

高文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

汤姆逊主张的线列阵型虽然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战术。

可是在高文看来,那就是既呆板又愚蠢的排队枪毙。

真正的战术是因地制宜!

坦桑镇的街道宽达八米,两边的建筑之间还有胡同巷道。

最佳的应对方式就是占据有利建筑,攻防兼备。

同时还能确保伊莎贝拉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怎么做?”拉里修斯问道。

高文扬手指了指楼顶,拉里修斯顿时心领神会,扭头看了看单层的平房,果断钻进壁炉内,顺着烟囱向上爬去。

随后,拉里修斯扔下一道绳索,将高文拉上去。

屋顶的积雪厚达半尺。

高文调整侦察高度,重点观测屋顶侧翼的那条骑兵胡同。

“尤文,燧发枪太长,走不了烟囱,咱们来屋顶干啥?”

拉里修斯蹲伏着身体,将双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带着疑惑问道。

“嘘!”

高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拉里修斯不解地跟着高文缓慢移动到屋顶边缘。

很快,胡同下面整装待发的骑兵映入眼帘。

“该死的!这里竟然还有伏兵!”拉里修斯面露诧异,不可思议的看向高文,声音低的宛若蝇蚊。

“别愣着了,快让敌人尝一尝莫洛托夫鸡尾酒的味道。”高文努了努嘴催促。

他之前就观察过了。

拉里修斯携带的燃烧瓶,是南方军用的版本。

瓶子里,不但有酒精跟火油,还添加了橡胶块。

这样能够增强黏附力跟燃烧半径,用来对付骑兵最为合适。

拉里修斯跟个老六一样激动的点头如捣蒜,急忙点燃两个瓶子抛了出去。

下一秒,他发现垂直掉落的瓶子钻进厚重的积雪之中,并没有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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