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野兔扔进背篓中,趁着天色还早,李牧继续在山中游荡起来。

临近傍晚时分。

凭借着入门级的【寻踪匿迹】,他又猎到了一只更加珍贵,价值更高的红腹锦鸡!

上次听陈伯和季春堂的伙计聊,一只红腹锦鸡能卖出两百五十文的高价!

再加上背篓中的野兔。

足足三百文!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要知道。

农户一年种地,收粮,除去春赋秋税,口粮,种子,也不过能收入七百个铜板。

他这两天时间,两次上山,便赚到了四百文。

这还仅仅只是两个入门级的技能。

“或许等箭术小成,我也能如胡三哥儿般,打只野猪来!”

那可是价值七八两的猎物!

李牧舔了舔嘴唇,心中满是渴望。

……

日落月升。

李牧赶至山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抬首仰望。

一挂银河从西北向东南横跨,宛若璀璨的激流,一泻千里。

“真美啊!”

李牧感慨。

前世除了小时候,好像就再没有见过如此灿烂的星空了。

前几日怎么没发现?

李牧摇头笑了笑。

穷凶极恶的金爷,横征暴敛的官吏,生存的压力让他连头都抬不起来,哪有心思在乎其他?

可今日,却不一样了。

“季春堂应该还未关门,先去处理猎物。”

李牧提了提背篓,快步赶向市集。

有了上次的经验,他没有费太多功夫,便将野兔和红腹锦鸡卖了出去。

“三百文!”

李牧摸着怀中沉甸甸的铜板,心中喜悦。

“家里的米粮已经见底,正好去买些米粮。”

半个时辰后。

李牧背着长弓,提着半袋米粮,脚步轻快的回家。

然而。

刚刚走出集市,李牧便看到远处街道尽头,有几人走来。

【寻踪匿迹】入门后,他的五感提升,耳聪目明,哪怕是黑夜中也能视物。

“金爷?!”

迎面走来的,正是穷凶极恶的金爷。

他脚步飘忽,红光满面,似乎是刚从勾栏酒肆中出来。

真晦气!

李牧暗骂一声。

他身上揣着刚赚的钱,要是被这金爷看到了,少不了一番敲诈勒索。

李牧扫了一眼四周,钻入一旁的巷子中,暂避锋芒。

没过多久。

鼻尖就传来了酒气,还有金爷几个人的声音。

只是让李牧没想到的是,他们交谈之际,竟然提到了自己的名字。

“爷,听说那李牧今天跟着陈瘸子上山学习打猎了。”

“陈瘸子以前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猎户,这要是让李牧学上几分本事,还真有可能凑齐秋税,活过来。”

一名地痞跟在身后说道。

“是啊,听说李牧昨天刚上山就打了只白腹锦鸡,在季春堂卖了一百多文呢,这小子有些狗屎运在身上。”

另一人附和。

“嗬~忒!”

金爷听着,啐了口浓痰,眼中闪过一抹阴毒之色,“秋后的蚂蚱,倒是挺能蹦跶!”

“爷,您为什么非要买李牧的妹妹?那黄毛丫头瘦的只剩下骨头了。”

有地痞好奇问道。

金爷瞥了他一眼,不答反问:“你知道在这乱世中,什么东西最贵吗?”

地痞想了想:“粮食?铁器?黄金?”

“还有一个,女人!”金爷眼中闪过一丝淫邪和贪婪:“我有条路子,像李牧妹妹这个年纪的女童,有人愿意出五十两购买。”

“五……五十两?!”

几个地痞都瞪大眼睛。

这笔“巨款”,足够他们吃半辈子的了。

“若非担心强抢民女会惊动云州指挥使派遣来的精兵,岂能让李牧蹦跶到现在?”

金爷脸上浮现一抹狠毒,“本来还想留他一条命,既然他这么能蹦跶,那就只能捏死这只蚂蚱了。”

“爷,您想到办法了?”

金爷咧嘴一笑,在夜月下显得无比狰狞:“他不是喜欢打猎吗?这山中时常有猛兽出没,死了也正常吧?”

那几个地痞瞬间会意。

“爷,高明!真是高明!”

隐在小巷中,李牧听得脸色煞白,哪里还能按捺得住心中怒火,骤然握紧了拳头。

这个畜生!

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李牧没有什么野心,也只不过是想要活下去,带着娘和妹妹好好活下去。

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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