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人虽然没有说话,但从他们的眼神中看的出,都觉得姆蓬扎说的在理。

“错!占便宜的恰恰是最后开火的那一方,而且无数次战役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这下四人全部傻眼了,不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吗?怎么到了战场上却反过来了?

“因为以前的步枪操作繁琐,精度远远没有现在这么高,每分钟可能也就是两发子弹的射速,射程也只有一百多米,所以距离远了不仅杀伤效果很差,而且你还要临阵再装子弹,非常麻烦!”

“比如双方的人数差不多,但如果你先开枪,可能第一轮射击只能干掉对方50人,但如果对方能沉得住气,靠近一点射击,他的命中率绝对会超过先开枪的那一方。”

“此消彼长之下,后开枪的那一方往往就会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姆蓬扎听后若有所思,“那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先开枪,一直往对方那里靠近,会怎么样?”

“哈哈,那不就要开始肉搏战了?”姆博马喜欢看这种历史书,对这些方面还有一些见地。

“确实,如果两支部队都不愿意先开枪,那么就会越来越近,到了射程以内,还是会开枪,这时候先开枪的反而就有了优势。但是大家想过没有,就这么面对面的顶着敌人的子弹排队前进,特别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排士兵,承受的压力是多么巨大?”

“对啊,难道他们不跑?”自由散漫惯了的非洲人,很难理解这一点,如果换了是他们,不管之前是抓阄还是怎么的,一旦超过了他们的恐惧承受范围,肯定要撒丫子跑人!

“呵呵,跑?”奥德彪冷笑道,“他们不会跑的,因为平时的训练已经把纪律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

“为什么?”四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平时的军姿,队列,看起来枯燥无比,实际上就是让士兵们懂得纪律,学会纪律,死守纪律!当平时的训练严苛到了极致,大多数士兵在战场上根本就不会选择逃跑,而是选择一往无前,这样的军队,就会成为真正的雄狮劲旅!”

奥德彪不忘给大家画一个大饼,“你们好好学,以后你们就是后来人的教官,当我们手里的队伍都有这样的纪律性时,在非洲大陆就不会有我们的对手。我们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人家来欺负我们了。”

军姿和队列训练非常的枯燥,但必须要学,而且必须学出军人的精气神来。

枪法可以用子弹喂出来,但军队的灵魂就必须用这个办法磨砺出来,这也是人民军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重要法宝之一。

后续两天,他又教授了稍息、向左向右转、向后转、看齐、以及怎么蹲下等一系列的动作要求。

令他意外的是,除了姆博马领悟能力很强之外,居然就是姆蓬扎了,这家伙简直天生就是当军人的料,奥德彪教了几个动作之后,很快就能掌握七八分火候。

这在不少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的非洲人群中绝对算是个另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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