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白木在庭审上提出来的申请判定的要求,杨国庆作为审判长心里面已经有了底。
原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当事人都有判决离婚的要求。
关于是否判定离婚,这一点有些明显的结果。
感情不和也有十足性的证据来证明。
离婚肯定是要判决的...
双方的讨论点知识在于财产的分割上。
原告方的诉求是,要求分得百分之七十的财产。
并且以姜强在婚姻中有着重大过错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可是在这一观点上,被告方却不认同,反而还给出来了合理的法律解释和相应的证据。
作为审判长,应该怎么进行判定,这一点就非常的明显了。
依照证据进行判罚判定,这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正当杨国庆准备敲响法槌判定的时候,李菲菲突然开口:
“审判长,我方还有观点想要进行陈述。”
杨国庆微微皱眉:“你方还有什么观点需要进行陈述?”
李菲菲:“我方不认同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观点。”
“许晴重抑郁,姜强作为丈夫有着一定责任,这是许晴的口述主观,所以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不是由姜强造成的这一点非常的不合理。”
许晴也当即开口:“是的审判长,我之所以得了抑郁就是姜强造成的。”
见状,姜强差点在庭审上破口大骂。
TM的,许晴在家里吃他的喝他的,平常进她屋还要交钱。
现在反咬一口,说他造成了对方的抑郁情况?
抑郁什么?
抑郁过得太爽了?
不是...这场婚姻中他才是受害人的身份好吧!
对方这明摆了是故意翻转身份的!
不过在姜强准备开口的时候,白木将其拦了下来。
现在在庭审上辩诉这些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对方的陈述观点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审判长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
重点在于审判长的倾向性。
对于李菲菲和许晴的开口,白木直接反问:
“既然原告方认为许晴的抑郁症,是因为和姜强在婚姻生活的关系当中引起的,那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清楚。”
“第一,许晴在抑郁期间,做过那些抑郁的事情?”
“第二,许晴在抑郁的诊断当中,为什么不告知我方当事人姜强?”
“第三,许晴既然认为姜强有一定的责任。”
“可是作为夫妻,为什么从来没有和姜强讨论过这些事情?是不是在有意的隐瞒。”
“如果是,那么故意的隐瞒有着什么样的目的?”
“隐瞒的目的是否是在庭审中,索要更多的婚姻财产?”
李菲菲和许晴的陈述观点,完全的不成立,不成立的原因就在于,抑郁这件事情的责任根本不是姜强造成的。
因为姜强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情!
所以白木直接将关键的问题点了出来,并且直至核心关键——
隐瞒抑郁的事实,是否是为了在离婚的官司中,索要更多的财产?
如果都以抑郁来索要更多的财产,夫妻之间的财产应该怎么划分?
责任可不是你说有就有的。
但是法官通过合理的判断来进行判定的!
你既然只通过主观说许晴的抑郁是姜强造成的,凭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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