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传庭眼里难以置信的事情,对于常封来说却非常简单。

明军这一万人是什么装备?

锋利的雁翎刀、柳叶刀,尖锐的高强度长矛,还有轻便无比的防刺软甲。

这些在古代是想都不敢想的。

常规的骑兵铠甲和携带的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有百斤重了。

而这一万明军,身铠甲、兵器,加食物饮水,总共也就二三十斤,相较而言,胯下马匹跑起来肯定要轻松不少的。

这些优势在战场叠加起来,就是碾压级别的存在,鞑子有能力招架才怪呢!

这也得益于平时的训练,大同明军除了练习正面硬战之外,还要训练迅速分兵侧翼包抄或者绕到敌后迂回包抄等战术。

这些战术早就被玩儿的滚瓜烂熟了,因此这一战才如此娴熟从容。

打扫战场清点完人数发现,鞑子被杀死了三四千人,基本六七成成年男人都阵亡了。

他们倒是想投降来着,不过常封没给他们机会,不把他们整个部落男女老幼屠光,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这些人多次侵犯大明边境烧杀劫掠,手血债累累,断然没有饶他们性命的理由。

“全部押送回大同!”

关于对敌政策,常封出发之前就已经想好了,那些罪孽深重的成年男子死有余辜,但是妇孺老幼还是要网开一面的。

大同现在正缺人口,不如挑选其中有用的带回去效力,剩下的安置在长城附近草场也行。

天亮时分,所有数据清点完以后汇报来,明军只阵亡了几十个人,受伤的百十来个,伤亡总共不到两百。

“大人真乃神人也!”

孙传庭进士出身又爱军事,史书读了不少,在他的印象里,此等战绩别说明朝,就是此前很多朝代也鲜有听说。

“唉,孙兄过奖了!”常封摆摆手谦虚地笑着说道,“这里面也有你训练和指挥的功劳。”

孙传庭笑了笑没有推辞。

他很有自知之名,治军纲要是人家写的,这次出击是人家提出来的,具体战术也是人家想的,人家才是这支军队的灵魂。

“全军休整半天,午后出发!”

这次行动出击的是三个部落,现在必须趁着他们还没有发现快速出动,否则听到风声肯定会逃跑的。

打仗如功夫,有时候只要你动作够快,哪怕招式不怎么精妙,照样可以干倒敌人,这就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严格说,现在的鞑子部落并不是武装集结起来的军队,而是散落开的一户户牧民。

他们虽然相隔不远,却很难快速集结起来进行反抗,只要明军出其不意,那他们就只有被砍杀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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