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你没有亲眼见到那火枪的威力。”陈庆之回想起那一枪,心向往之,“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不,人间就不应该存在这样的兵器。”

见福贵一脸的不信,陈庆之反而有些洋洋得意,因为他是第一个见到这件兵器的人,这意义可大不同。

于是,他将两人如何上山打猎,如何循着野猪踪迹深入野猪的老巢,陈峰如何在二百六十步外击中野猪说了一遍,又将他们归途之中遇到金兵斥候,陈峰面对金兵面无惧色安然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又如何大发神威,在五百步之外,如神威天降一般击杀金军千夫长细细描述了一遍。

当然,他略去了陈峰前两枪不中这样的细枝末节。

“你倒是挺会讲故事的,不如去当个说话人!”福贵听的津津有味,但是听完后来了这么一句。

宋代“说话人”,跟后世的“说书人”差不多。

“我知,我知,若非我亲眼所见,我也是万万不会相信的。你不信才是对的,你要是这么容易就信了,我倒要怀疑你疯了。”

陈庆之有些苦恼该怎么说服福贵,难道要让少主带着他也出去打猎?想到这里,他突然脑中一亮,说:“有了有了,用完午膳,你跟我出去一趟。”

果然,陈庆之匆匆吃完了午饭,便硬拉着福贵往东城门而去。

出了东城,陈庆之站在当时金军所在的阵列前方,指着地上一滩已经变黑的血,说:“这便是那千夫长留下的血迹。”

“那又如何?”

陈庆之不理他,蹲在地上摸索起来,他一步一步小布挪动着,用手在地上拨来拨去,扫开碎石子。

“找到了!”就是这个,他挥手让福贵过来,福贵也蹲到他身旁,“你看,这个便是少爷的火器留下的印迹。”

福贵仔细看去,只见地面上有一个小孔,他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看陈庆之。

陈庆之拔出一把匕首,对准那个小洞挖了起来,很快就挖出来一枚弹头。他将弹头捏起来,放在福贵的手心,然后又继续在地上摸索起来,很快找到了第二个弹坑,将第二颗弹头也挖了出来。

福贵捏起一枚弹头,用手指将泥土搓掉,然后放在阳光下,仔细打量。

这是一枚一头尖一头圆的小铜疙瘩,如果说是暗器,倒也说得过去,但是能将这么个玩意儿打进泥土,刚才看起码有几寸深吧,那手劲儿得有多大?

“刚才我没跟你说实话,少爷不是一枪击中的,前两枪都没打中,第三枪打中了。”陈庆之指着另一边的山坡上,“少爷就是在那处山坡上对着这里射击的。”

“少爷管这个叫弹头,他说由于距离比较远,第三枚弹头应该没有将那千夫长的脖子打穿,所以弹头在尸体上。”

“若你所说为真,这就不是大宋工匠能打造出来的凶器!”

“当然,少爷不肯说此物从何处而来,但是他告诉我一句话,于是我决定认其为主。”

“什么话?”

“此物,要多少有多少!”

“这怎么可能?”如此凶器,天下有一件便足以令人惶惶不安了。想一想,若是拿这件兵刃来暗杀,无论是敌方将领,还是各国国主,只要谋划得当,那必然是一击必中啊。到时候,哪个皇帝还敢在公开场合现身?从此就得乖乖躲在深宫里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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