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男子李慕白近来遇到了不太顺心的事,就出来游玩一番,路经丰德县时,听闻丰雪镇的来福酒楼不错。
他素日里就爱一个吃,便过来尝尝,结果大失所望。
这酒楼的菜都是些什么玩意,还不如街头的小吃来得香,于是就让跟着的随从去买,只盼着能有那么一两样能合口的,不至于饿死在这小镇上。
小厮买来了一堆小吃,发糕在最不起眼的角落。
前面几样东西,李慕白几乎只咬上一两口就不吃了,只有那碗据说是丰雪镇特色老店做出的馄饨,勉强可以入口,肯定比不上他家聘请的厨师,但在民间,确实算尚可了。
为了这碗馄饨,好歹不算白来一趟。
最后那个发糕他本已经不打算吃了,但小厮说是在馄饨店那里顺带买的,他看在这碗馄饨上,就勉强吃了一口,然后就欲罢不能了!
口感软糯,有点沙沙感,甜味刚刚好,吃在嘴里就忍不住想好好品尝一下,而不是一口气咽下去。
这是他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馒头”,听说,这叫发糕?
之后他又派小厮再去买,结果发糕已经卖完了,就连那什么紫月饼迎金饼的也没有了。
发糕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很想尝尝这两种饼又是怎样的,连带着放在碗中剩余的发糕,都因为今天买不到而舍不得一口气吃完。
忽然听到小厮说看到卖发糕的老板娘,自然多了两分兴趣,只可惜,他抬头时,人家已经进了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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