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注意到,我以为他可能喜欢我,于是我玩的更开心了,乐极生悲,我在水里扑腾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碎玻璃,脚心被划开了一条三厘米的口子。

那一刻他终于注意到我了,他让我别动,要下水把我背上岸。

可我看着他一点点接近,心里突然就慌了,我忘记了疼痛,几步就冲到了岸边,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太胖了,不要压着他。”

后来,他去买了一包纸巾,我草草地止住血,回了家,我不敢和父母说我出去玩了,他们会生气,更不敢提脚受伤的事,于是我从家里翻出了消炎药,把里面的药粉倒出来,忍着疼抹到脚心的伤口上。

抹完以后,我拿出一卷纸巾把伤口包扎好,最后用胶带封起来,最后我穿上袜子,就这样,在别人面前,我会尽量保持正常行走,每一下都踩在伤口上,很快,伤口就化脓了。

每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都要在没人的时候脱下袜子,把伤口里肿胀的肉用小剪刀一点点挑出来,自己换药,包扎,第二天忍住疼,继续用正常地方式走路,一下一下,踩在伤口上。

有时候童话就像真的一样,我第一次体会到,小美人鱼变成人以后,踩在刀尖上跳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让任何人发现这条伤口,李薇问过我一句有没有处理好伤口,我笑着回答:“没事,包好了。”

每次路过隔壁班的时候,我总会脑补有个人在盯着我看,那个心情,让我很不安,又暗暗窃喜。

直到有一天,他送了李薇一个手机,表示要追求李薇。

李薇没有接他送的礼物,犹豫了一天后,就明确地拒绝了他,她告诉我说:“我不想谈恋爱,所以拒绝了他。”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喜欢的人不是我!

愤怒和嫉妒吞噬了我的理智,我当天晚上放学就约了刘佳琪,把李薇叫去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连理由都没想好,就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凭什么我喜欢的,你却可以毫不费力地拒绝?”这句话,我没说出来过,可我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从此以后,我和李薇断了关系,慢慢的,我也和其他人都不来往了。

我陷入了一场由自己展开的孤立,这场孤立原本我可以避免,可是我无法面对当初那个和我一起去打李薇的朋友,我会怨她没有阻止我,我讨厌她帮我做坏事,所以我不想继续和那群人交往了。

我后悔了,从打了她以后一直都后悔着,以至于后来的几年,我不停地告诫自己:绝对不能把恋人,看的比朋友重要。

后来我谈过很多场运筹帷幄的恋爱,我把恋人和朋友分的很清楚,朋友绝对不可以发展成恋人,即使我对朋友有好感,也得把这份好感发泄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想,这算是我的打她那一巴掌的后果之一吧。

她是我那些不太正经的朋友里面,我最尊重的一个,她是个好人,没有报复我,只是再也没和我有过交集。

一个人去等公交车,或者看着一本《怖客》一路走回家的时候,虽然孤单,但是清净。

我突然想起了当初为什么会和李薇玩的很好,我记得有一天放学后下暴雨,我给李薇打着伞,绕了很远的路,把她送到了她坐车的车站,后来我看雨很大,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想要在雨中奔跑的冲动,所以在那个露天车站,我把自己的伞塞到了她手里,开心地冲进了大雨里。

我真的喜欢在雨里被淋成狗,可从她那震惊的表情推测,估计她不太信我这套说辞。

她是我的好朋友之一,只不过我没能留住她。

那个男孩,变成一道疤,横亘在我的脚心,时刻提醒着我,不要再想起他的名字。

我以为那道疤会一直在那儿,可谁知道不过五年,我就看不见那条疤了,疤痕连同男孩的名字,一起消失在我的回忆中,而李薇,鲜活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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