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清绯歌才悠悠转醒,立即感到头痛如裂帛,四肢无处不痛,酸软无力,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掉下来摔断了手脚。

清绯歌努力许久,只能勉强伸直四肢,平躺在地。动也动不了,只能抬头,打量四周。

她发现自己所处的应是一个四四方方的荒凉石室,地面沾满灰尘,四周空无一物,石壁光滑鉴人,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类似于一种青色玉石。

头顶深不见底,隐隐看见一方狭小的口子,显然就是她从棕毛熊洞穴掉下来的地方。

这竟是一个人为建筑的洞中洞,不知是哪位前辈高人这么有才华,在深山偏僻,荒无人烟的野兽洞穴下方建立一个不大不小的石室,倒也足够隐秘。

这里就是棕毛熊隐藏的秘密吗,清绯歌暗自想道。

不过此时,她全身动弹不得,就算知道此处有隐藏的秘密,也有心无力,探索不得。被困这方天地,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哪怕死去也没有人发觉,也许若干年后有人找到此处,会发现有一具手脚惧断的白骨骷髅。想着,想着,清绯歌一时悲从中来,泪珠从雪白的脸颊滑落。

这是贪婪所致的后果吗,如果不是她想知道棕毛熊隐藏的秘密,想得到棕毛熊的宝贝,就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

平日她上山打猎绝不会超过三天不归,现在已过了两天,她掉落的这崖底石室深不见底,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去。家里清父,谢氏,大哥,千雨肯定担心不矣。她还怕他们看见她没有回来会去山里找她。

跟清绯歌掉下来的还有棕毛熊的尸身,这也是不幸中的大幸,至少她不会饿死在这里。她艰难地在沾满灰尘的石室地板上挪动受伤的身躯,一点一点的接近棕毛熊的尸体。

清绯歌的大弓和箭囊都掉在棕毛熊洞穴里,幸好她腰间还别了一把小巧的匕首。

棕毛熊跟着她坠落下来,坚硬的皮毛碎裂几个大豁口,清绯歌忍着周身疼痛,颤颤巍巍地用匕首在豁口处挖出一块棕毛熊的血肉,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她强忍着恶心放在嘴里咀嚼,囫囵吞下。

饿了就生吃熊肉,渴了就喝熊血,冷了就用剥下的熊皮披盖身子。为了生存,为了能回家,清绯歌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天黑了又变亮,亮了又变黑,清绯歌靠望着头顶的一方狭小的口子,默默辨别时间的流逝。

她清丽白皙的脸颊布满乌黑的泥尘,长发沾着粘稠的血渍,通身伤痕污渍,看起来狼狈至极。但那双明亮透彻的眼睛依然散发夺目的光芒。

时间与孤独最能侵蚀一个人的灵魂,磨灭一个人的意志,要么放弃沉沦,要么绝境逆起。要知道清绯歌不过十六岁大的少女,前十六年过着一直顺风顺水的日子,爹娘宠,兄弟疼,一时遭逢大难,沦落至此。她却没有自怨自艾,怨天尤人,而是努力地活着,她整个人仿若严寒风雪中的一株怒放红梅,清冷,孤傲,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蜕变得成熟,坚韧。

清绯歌发现,每次生吃熊肉和熊血,腹中隐隐有股暖洋洋的热量传来,热量不多,流经四肢百骸中,摔断骨折的四肢渐渐有力起来,她有时抬抬手,还能小幅度的慢慢动起来。

这让清绯歌感到非常惊喜,吃血淋淋的熊肉吃得越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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