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绯歌吓得赶紧屏住呼吸,不打算惊动它,想悄悄离去。

毕竟这只棕毛熊颇有灵智,与深山中寻常凶猛,只会杀戮的野兽不同,棕毛熊懂得吞吐日月精华,淬炼自身,一身厚亮坚硬的皮毛,根根分明,仿若尖利的钢针,被扎上那么一下,恐怕全身布满血洞,血流不止。

清绯歌刚想离去,余光却看到,距离棕毛熊洞穴四里左右的地方,有着一块人脑般大小的青石,石边缝隙处,隐隐有丝红光闪过,莫非有什么宝物,清绯歌感到好奇,猫着身子,屏住了呼吸,在白雾中飞快而行。

清绯歌定眼一瞧,红光原来是一株长约三寸,形若人身的鲜红人参。

她惊呼道:“这是,百年血参?”血参根型挺直,形如人形,长须条,老而韧,清疏而长。血参一般以参须多少判断年份,十年长一条根须,这株血参有十数条饱满鲜艳的须条,赫然有百年年份。

清绯歌惊喜过后咬着唇,暗自深思,到底要不要摘取呢,可血参距离棕毛熊洞穴不过几里路,这点距离想不要惊动棕毛熊简直是不可能。

只是,就此离去,她又不甘心,百年血参价值百两银两,市面上有价无市,比起她上山打猎两年的价值总和还要高,而且血参固本培元,滋补养气,还能很好地调养千雨和大哥的身体。

片刻,清绯歌下定决心,为了大哥和千雨,她不打算放弃,自己小心行事,只要一摘下血参,就立即退走。

清绯歌在摘取的过程中还是惊动了棕毛熊,因为棕毛熊的野兽般的感知灵敏,很快发现它的地面上多了个不速之客。

“嗷,嗷”,棕毛熊发出愤怒的响声,吼声如雷,笨拙庞大的身躯在朝她追去,每踏一步,地面就会重重颤动,泥石滚动。

清绯歌一惊,果然还是惊动棕毛熊,连忙加快速度把血参拔起,塞入怀中,娇躯扭动,敏捷如豹子,飞快往山谷之外窜去。

棕毛熊连续追着她跑了几十里的路,身后高大树木横飞折断,山林飞鸟兽鸣,清绯歌仗着速度比棕毛熊快,在丛林中七扭八转才甩掉棕毛熊,逃出生天。

清绯歌回到家,回想起来这一幕,连胆大的她也感到心惊胆颤,后怕不已。同时也对棕毛熊那次的奇异的举动感到不解,它好像在守护什么东西似的,根本不敢离洞穴太远。哪怕是它洞穴外的百年血参被摘,也是追赶几十里的距离就放弃,对她不屑一顾。

清绯歌相信如果棕毛熊继续追下去,她迟早精疲力尽,被它追上,难逃生天。

棕毛熊洞**难道有什么东西能比血参还要珍贵吗?

清绯歌性子天生有股冒险精神,在得到一株珍贵的血参之后,清父和谢氏都劝她不再上山打猎,女子终归是要平平安安,相夫教子。

可她不甘于平淡,在家平凡度日。她对棕毛熊所守护的东西很是好奇,所以这次上山准备好一些东西,一路上直奔棕毛熊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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