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最善最恶者,莫过于情感,而最使人感其真挚处,乃情也。

而情之为物,必寄于人,故曰情。故作何事与人,可感人。

余敢断言:“情之一字,人皆有之,或为不同之形式,或为不同的情语,而时光之渐长,越知感情之妙。”

然如世间诸物,亦有两面之力,可为好,可为坏。情字也最为伤人,亦使男女而落泪,亦使人生之无趣。由此而见,人之所情,当真可怖!

而世人所言之情,余可分成:

一为爱情,谓之男女之爱,或有断袖之爱,或有红颜之爱。此等之爱,为成人交际独特之情态,为寻常普通之事,并不惹人所奇怪。然短袖、红颜之同性之爱,为世人有所偏见,可此等之爱,余亦不知其理,只偶尔听闻,见过几人而已。

试问人之所爱,如此之怪?有何情理。

二为亲情,谓之家族温情之爱,或有父母、德隆之长爱。此为人生前半生之所爱,后半生之怀恋所爱,为世而沉醉。

三为友情,谓之交际之爱,或有兴趣相投者,于人生之中,增添别样之色彩。

此三者之爱,为人之所有,非为其一,非为其二,而为三,必有此三者也。若弗有,非人哉!

我常思爱情之事,或在手机、书籍之上所检阅所思之事,有好,有坏!

然不解其中之缘故,而令我偏作生怪。自爱而自恨,有男子之恨,有女子之恨,何以男女之所恨,尽化成泥,凝结成一朵朵之红花,妖艳而使人偏生几分惧意。

武侠小说之中有一女姓李,名莫愁,古墓派传人,爱而不得,因爱而生恨。而陆家一家之老小尽葬送在李莫愁之恨中,仅有一女并未所杀,以寄故人情。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