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二十三转眼就是年,这个年王浩待在家里好好陪了陪新婚妻子。
在这边,也算是有亲戚走了,按规矩初二他还带上婉儿去岳父家拜年。大家都是住的宿舍,所谓上门就是下了二层小楼然后走进隔壁那个楼。
如今各只队伍散布在几十里方圆内,再搞篝火晚会比较困难,民政改了办法,他们除了发下去一大批棉布和咸鱼外,还给每个家庭分了一个半圆的银币。
一圆的银圆全部用到外面,半圆的已经在桃源开始流通。不过半圆银币成色没那么好,控制在含银八十九到九十之间。这样的钱搁在大清国也是最纯的银币,除了比不上燕京户部里的雪花银。
一角钱的银角子也做出来了,重量就是一圆的十分之一,纯度只有七成八。这钱不往国外发,专门就做辅币。
好多民队自己组织了新年晚会,放在年三十大家不乐意,一般都放在初二初三,几十上百户凑在一起热闹热闹。
过了年初五,王浩开始带着大伙开会,林文豪也从基隆赶来,所有司,副司和少校们开始讨论今年的规划。
几千年来中国政府没有预算,他们只有决算。桃源今年开始尝试做财务总结,同时开始编制预决算。这事儿所有人都没经验,大家都是习惯先挣再花,没钱忍着,所以几个穿越客打散在各司里,协助大家做预判,玩怎么蒙的准的游戏。
这事还是挺新鲜的,等到预测收入汇总上来,一百四十七万六千两这个数字还是把大伙吓了一跳。
今年总收入是七十万三千多两,明年再翻一倍还要出头,不管能不能实现都挺振奋人心。另外从今年开始,用钱都是按照圆统计,这数字看着更吓人,收入预测一下到了两百零五万圆。
第一次做预算肯定也做不准,反正方法先推广着,后面再慢慢的改。
一月底会有一次大规模授田,已经有四千多户国人有这个资格,加上前面已经建的五个农村和四个渔村,这次民政预计要一口气成立四个乡,二十几个村,民政分级已经成熟了。
这个地方讨论了很久,最后王浩坚持的政府下乡也算说服了大家,以后真正驱动村庄,管理农户的不再是县级政府而是乡一级。
后面成立的乡,将来还会有镇。镇就是繁华的乡、放大的乡,比如以后桃源乡发展繁华就会成为桃源镇,乡镇一级会成立乡公所。
公所下为细分户籍、土地、税务、警务、林水(山林水利)、兵役、宣教七股,如果是繁华乡镇还要加上个工商股。
股长为从八品文职,下面有两级文员为正负九品,文员暂时不设数目按需设置。县一级,除了对应乡一级的七个股分设七科外,还要加法务科,如果土番众多要加设番务科。
法务科暂归县令管理,等以后会被剥离,台湾将来的县令不会有司法权。
科一级主官为科长,警务科称警长,兵役科称县尉,这两职只能由退役军人担任,县尉受县令和动员司双向管理。
科长同乡长为正八品官。八科(或九科)中林水科、兵役科、税务科三科为重,科长依照资历可以提升为从七品。县官以后定称呼为县令,正七品,大县可以授县丞(副县长)一到两人,但必须要兼任某一科科长。
按照明清官职体系,一个县里有品级的官员不过三到四人,有编制的吏员(无品不入流)十人上下,县里再征召百十个衙役捕快就统治几万甚至十几万的一县。
几十号人当然没办法处理几万人的管理工作,所以他们把行政管理权大量下放到乡村两级的乡绅头上,这有个名头叫县政不下乡。
台湾正好相反,从村长就是官员,一个乡大概四五千到万把人口,官员就有十几二十人,再加上文员数十当然能管得很细。付出的代价是官员行政开支要占到农税极大的比例。
这个玩法放在大清国政府得饿死,内地普通的县基本就是靠农税活着,普通的县征集那点农税,绝养不起这么多政府公务人员。
这次设官职的时候,对明清旧体制稍微懂一点的,像林文豪,方毅之几个都对这么搞持保留态度。王浩倒是觉得台湾将来农税是小头,就像另一世干脆把征集了两千多年的农税取消一样。
台湾短期靠黄金和贸易,长期靠工商和贸易,农税只要能保证政权基本管理职责,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教育以及农林管理规划就够了。
这个结构还把山林水利放到从没有过的高度,台湾这地方后世就是因为乱砍乱伐,搞得连淡水河、浊水溪这些最大的河流都瘫痪掉。
王浩不想先砍伐再治理这事情在自己手上再来一遍。或者就算为发展破坏环境,他也想破坏力度小点。
台湾是热带雨林气候,只要人类别疯狂的乱搞,这里的自然修复能力还是挺强的,将来还要专门成立一个林水司,专门负责岛上所有的溪流治理,堤坝建设,梯田建设和水库,灌溉设施,只不过现在没合适人选。年初求救信已经写给唐荣,这一轮民政官员设立需要大量文人加入。自己的文化人不够看看能不能搞些外援。
正月十五开始,一大批民队队长、副队长,各司主事、主管,训练队各类退役士官尉官开始分班上课,突击学习专业知识。
其实桃源认识四五百字的人已经有相当大一批,但这些兄弟们都是从前年开始,通过各种识字班强化识字的,他们没经历过系统教育或者培训,搞搞上传下达还凑合,要让他们自己主动设计规划那肯定不靠谱。
民政司又加了块招牌叫法司,以法司的名义一大批法律开始公布。
第一步是改名,琉球国桃源镇守府改名‘琉球国台湾镇守府’。公布了民法总条叫琉球律,就是把琉球国用的大明律拿过来,把里面不合时宜的去掉一些直接颁布。
比如现在杀人都不是死罪,而是只判处终身矿奴。民法公布的死罪只有四条:叛国、颠覆政府、杀害政府官员、给自家女人裹脚。
没抓个给自己家属裹脚的杀一个,这事王浩特别遗憾,什么政策都是真执行起来大家才会当真。
一月底又连续颁布了三部法律:‘国人法’,‘冠带法’和‘山林宅地法’。国人法把原来的国人,奴隶两级细化成三级。分别是国人,准国人,奴隶。
从明年(康熙25年,1686年)起,通过各种手段进入台湾的哪怕是汉人,也只能认定为准国人。准国人通过至少一年的劳役或军役,学会国语并且宣誓遵守琉球律才会给予国人资格。
制定这个法律就是为逼着新人尽快学国语,学会按照台湾的规矩做事做人,同时还能利用制度白白使用一年免费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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