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好人,但却是个废人。

以上就是大多数人对哈斯的评价。

至于好人这个评价,是哈斯创造了“维纳斯的恩宠”之后,大家对他的印象。

不过如果真的说起来,哈斯似乎并不是一个废人,只不过是斗技和魔法都不精通而已。魔法不用多说,这种极其高贵的体格一百个人里面都出不来一个。

而当一个武士,也并么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拥有一个健康的体格就能学会斗技和斗气的。

至少,罗兰九成以上的人都不是武士和魔法师,都不会斗技和魔法。

就比如,嗯。。。普通的平民。

但哈斯不一样,他是罗格家族的长子。

罗格家族是什么人,世代都为帝国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的家族。这样的家族出了哈斯这样一个废人,这就像是。。。一只老虎却生下了猫这种动物。

我们的哈斯少爷倒也不关心这种事,这天上午,哈斯带着兰兰这只小狐狸出门去了牧马酒馆。本来像哈斯这种贵族每次出门至少也要跟着几个侍卫,尤其是伯爵的长子,但是哈斯不习惯出门还有人跟着,一来二去,次数多了,成习惯了,尤其是每次都去牧马酒馆这一个地方,离伯爵府不远,索性后来就没人再跟着哈斯一起出门了。

又或者说,哈斯不受宠了,侍卫们都不愿意跟着哈斯一起出门了。

没前途。

一个迟早都要被淘汰的伯爵长子!

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喝酒,哈斯这个年纪,也受不了北方烈酒的这个味道。来酒馆就是为了听一听附近居民的八卦,如果碰巧了,还能遇到几个出门在外的执行任务的佣兵,听一听来他们路途上的故事和远方其他行省带来的消息。

这个时代,消息不灵通,真是一件很苦恼、很麻烦的事情啊。

哈斯和兰兰是酒馆的常客,酒馆里大部分的客人也非常喜欢这个比较亲民的小少爷,至少,他们这个阶层的人,真的很难见到比哈斯还要位高权重的贵族了。

“嘿!哈斯少爷,早啊!”

“早啊,兰兰!”

刚到酒馆就有不少人和哈斯亲切的打起了招呼。当然,也没忘了他身边的小狐狸。

“早啊,老威特。早啊,梅朵!”

轻车熟路,和大家打完招呼以后,哈斯随便找了角落便坐了下来,桌子不大,刚好够两个人的位置。两杯黑啤酒,一份甜点,再来一份熟透的烤羊肉,这就是哈斯和兰兰整个上午用来打发时间食物。

黑啤酒这种有些发甜的酒水,哈斯还是挺喜欢的。

俩人对立而坐,几年时间的成长,哈斯从个头上已经隐隐约约有超过兰兰的趋势,而兰兰因为种族的缘故,这几年倒也没太大变化。

狐女嘛,本质上还是有狐狸的某些习性,所以对于牛羊肉这种东西抵抗率基本为零。主仆俩人也没有那么多见外的地方,兰兰也不是那种贵族家的千金大小姐,待羊肉端上来以后更是吃的满嘴油腻。

哈斯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看着兰兰大口吃肉。

“兰兰,慢点吃,我不和你抢。”说这话抬手轻轻拨动了下兰兰散在嘴边的几根发红的头发。说话间,眼里充满了溺爱。

就像是长辈对孩子。

而这种表情、神态完全都不可能出现在一个十三岁孩子身上嘛。更可况,如果单算年龄的话,兰兰似乎还要比哈斯大上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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