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母亲正在给我筹备订婚财礼。母亲说:“大的赶不了别人,没法娶个媳妇,小的有了姻缘,咱得大方些。”她把那两千六百块钱用红毛线捆成个桶子,包裹在给女方家的衣服里,起身把六斤六两红糖放在背篓。在志保叔家借来的火腿也用红布裹着蹄子,母亲说过几天杀了年猪再还给他家,几斤几两称有数,谁都不亏。我问母亲为何要裹住猪蹄,母亲告诉说,那是地方风俗,不知哪代传下来的,猪蹄猪蹄,不能单是男主家贴礼,红布裹住了就成了红脚,寓意以后成了亲,脚走哪都红喜连绵,早些抱娃也是红喜。母亲多次叮嘱:“去到丈人家,红脚明天就会煮了用来答待客人,你和女方是要吃猪蹄的。”母亲脸上明显的喜庆,很认真的接着扎咐:“你娃不要大意,不要让人偷吃了猪蹄,这可是讲究,猪蹄叉若是让人偷吃,媳妇就会被叉去。”我现在是明白了,小时候一直不让吃猪蹄,原来是怕媳妇被人叉去,只有到了订婚这个红蹄吃过以后,别人才叉不走。那些打了长久光棍的人,就会专门向着这红蹄,偷吃了红蹄,就能叉到媳妇。怪不得二狗子一直没有媳妇,原来就因为他小时候嘴馋,吃过猪蹄,媳妇被人叉走。那次他准备偷吃东卡一订婚红蹄,就挨了揍,没能敢在下手。

山村里就这样,以前粮食短缺,浪费当然是不准许的。猪蹄子娃娃不容易啃干净,又加上带有谐音,于是这种风俗说法就对号入座了。这不足为奇,倒是感慨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与劳动人民的智慧。

晚间,家亮叔有公事开会去了,订婚自然就变成了苏姨带着我去。一进女方家门,李玉林就热情招呼,接过彩礼。这彩礼可够份量,一路上坡,把我累得满头大汗,白净的衬衣服帖在肉上,怪难受。这是我第一次穿这种着装,白衬衣,没有背心,中间套了针织毛衣,外面是西装;裤子也是西装,有些超长,走起路来一扇一扇的,怕过了泥,不得不上卷几道,现在有只往下展开了,有只还在三道卷;鞋子是黑皮鞋,买大了些,就垫了两层鞋垫,不过鞋尖廋小了些,那撑样的铁皮把我脚趾磨得特别疼痛。不管怎样,我这身装扮够靓丽的,也是我映像中的新郎样子,就是整身难受,不太合身。“早呢,马上饭菜就好,小沙可够壮实,这一路山坡。”李玉林主动拉些话语。我把纸烟递给他避免一时尴尬,也好套上个话。这是很必要的做法,若是连进门烟都不知道先招呼丈人,那是要受嫌弃的,人家会说不礼貌还是个吝啬鬼。女方家都在耳间忙活着饭菜,不时传出些猫脚声音,但我还是在三字俩字间听懂他们议论的话题放在财礼的多少上。“你说,他家会来多少财礼,会不会是八百,还是一千二。”“现在都流行一千二咯,人家马梅花订婚可是来了一千六百六。”“管它多少,只要姑娘以后婚姻好过就是。”“也对也对,关键是要以后小两口和睦。”“这关系到面子,也看他为人,如果现在礼少,说明这家人抠搜,以后就别指望给你们啥好勒。”反正字字句句都是关于财礼的事,我有些无聊尴尬的“偷听”着。苏姨则在女方家门前屋后的转着,看看猪仔,又看看耕牛,再夸上几句粮食富足。

饭前要有仪式的。蜡烛青香燃烧在女方家供桌上,斋饭茶酒供奉祖先。苏姨领着我跪拜,我给女方家祖先奠些茶酒。简短没多少繁琐,这倒是避免了我好些害臊。敬奉过女方家祖先,我就算是她家成员了,只是还略微些区别,不算是真正的成员,算是半家庭成员半客人。以后女方家杀猪,农田,出粪这些活一般就得大力参与,要不会说成懒惰人。饭间,我发现李艳花的眉毛细了很多,不再是大粗眉,是弯弯月牙,人也漂亮了许多,没有之前那样的白糙。原来她原先那些眉毛是毛笔画上去的。

饭后,女方家人亲戚朋友,一个劲逼着我说些将来如何如何待女方的话,让女方亲口答应愿意嫁给我。那大概就是所谓的承诺了吧,必须当着她的家人,亲戚,媒人。又像是誓言,在她家祖先面前许下的誓言。我当然是害羞的,只结结巴巴的说:“艳花,我俩处了对象,以后会是结婚,我会好好待你。”脸上瞬间火辣辣的红,这似乎是有些逼得无奈。哈哈,我要是单独对她说这话,非得再加上几句。比如,亲爱的,我一辈子只会对你好,我们会是白头偕老,你要相信我,相信未来等等那些时尚的话。毕竟我也是新时代的人,爱情里,哦不是爱情,是男人在女人面前的那些鬼话,谁不会说,我也会。现在是当着女方家人,我基本就不大会表达了,再说,那些过于甜蜜的话语会让这样的几代人尴尬透顶的。李艳花也是红着脸,微微把头低下然后又在她三姨的一个小巴掌拍间下轻轻的说:“答应了你,你可不要再与隔壁惠慧联系。”天呐,这是啥事,我与惠慧只是同学,再说她咋就知道还有些吃醋的感觉了呢。

惠慧,那个现在心中的女神。我是一直祈福她有美好未来的,我们之间的友谊深刻,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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