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起他自己做的那把弓箭,这是一把简易得再无法简易的土制品,硬乔木做的弓身,过了油的藤皮做的弓弦,而那箭身则是用了一根弯弯扭扭的木棍儿,只是尖处顶着一点点森白的硬骨,略有锐利。

借着老天爷余留下来的一点点日光,我在半山坡上捡起了根还像样的木棍带回山洞,借着火光,用我的小斧子一点点的修去边缘的凸起,再把木棍削得笔直仅有小拇指粗细,最重要的是,我把箭身末端留了一个非常狭窄的十字缝隙,又用兔子的软毛一点点塞满,再插上四根鸽子翎毛,向外拔了吧,直到自己感觉插得很紧,又把他的骨制箭尖儿拧在箭头,这才交给了蛋蛋。

接过这根箭的蛋蛋横看看竖看看,却皱着眉头没有说话,转身边去抄靠在洞边的软弓,却被我一把拦住。

我对这根箭身是有些信心的,或者说,其实我更应该给蛋蛋做个弹弓,那样可能更令他得心应手,但既然现在急需兔肉,那不如先凑合用这弓箭吧,可这大半夜的他一箭射出去,我打赌,箭身最少二三十米的距离都是平飞,再之后呢?鬼才知道这刚费尽力气做出来的好东西会躺在哪个角落里,即便是天亮了,都不一定能寻得回来。

那一夜,两个男人就这样对着篝火啃着炒米,一切的肉腥都已绝断,味如嚼蜡,我开玩笑的举起蛋蛋的大拇指想吃,结果吓他一跳,忙把手缩进上衣里,不消片刻,自己又伸了出来,举着大拇指颤颤巍巍的伸到了我的嘴边。

这就是我的乐趣,而且,对于蛋蛋的这种调戏,我乐此不疲,他自称是我的奴仆,但始终,他都是我的朋友,就连他死去的那一天,他还在问我到底如何看待他和他所作的一切。

天光大亮的时候蛋蛋还是射出了这一箭,而且,不出我意料“嗖”的一声,箭身便自此再也不见,蛋蛋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后来告诉我,当时他吓坏了,因为在他原来的部落里,即便是最勇猛的战士,都不可能射那么远,而他却连力气都没发,就做到了。

当然,结果自然是我们再也没有找到前一晚我刚刚为他精心打磨的那支箭,于是,那一夜,我们又一次捧着那该死的炒米吃了一顿,而这一天,已经是鱼丸和虎丫离开的第十六天。

次日清晨,我看了看刻在长木碑上的日期,便忙不迭的将“老谭二十三像”摆在了洞口,尽管蛋蛋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很怪异,我也懒得跟他解释有关二十三号这一天的由来,毕竟,蛋蛋在一个月前已经见识过一次,那一次我就已经跟他们三个解释了很多,不过,我相信他们肯定没有听懂,哪怕是一个字,都不会懂。

蛋蛋带着他的新弓箭出发了,而我,则把自己泡在了水池中,水很冷,但还能承受,用池边的土搓了搓头发,又冲洗干净,这花费了我不少的时间,等我再走到田边准备播种的时候,却已经日过晌午,而这时,我浑身打颤,身上忽冷忽热,脑袋也昏昏沉沉,我知道,几天来只吃了些油盐炒的谷米,这让早已习惯了与肉为伍的体格有些不能适应,我......可能是发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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