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来碗云吞。”才刚吃了饭,路过云吞的摊子他却又觉得走不动路,干脆也点了一碗坐下吃。摊主早就认得他了,端着慢慢一碗云吞过来时还不忘打趣。
“今儿重锦少爷来得可晚哟!”他笑道。
沈书懿一向不务正业,偷跑是常有的事,但他底子一直不错,记性又好,即使常常偷懒,唱功身段也都不比那些师兄弟日夜辛苦来得差,这等天资却不努力,使得四岁红每每看他都格外痛心疾首。
偏偏他最骄傲的也是这点,且从来不怕别人嘲笑。
“戏唱完了,就溜咯。”他也笑着,大言不惭地说道。
摊主摇着头走回了腾着热气的大锅前面,沈书懿只是嘴馋,端着碗慢慢的吃,眼角扫着对街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几个摊子前面有人耍心眼被发现了,他也会跟着笑起来。
沈书懿正乐在其中,有人在身边停下也没注意到。
“沈重锦,你怎么在这?”一个脆生生的女声说道。
沈书懿转目一看,是卖蜜饯的崔婶家的小姑娘,名字叫玉儿。
“偷跑了呗。”他说道,拍了拍身旁板凳上的空地,“坐。”
崔玉儿也是个生得白净的小姑娘,不过比起沈书懿俊俏的面容还不如,这附近几条街的人都晓得沈书懿,长得俊不说,又做得四岁红的徒弟,任谁见了都要多看两眼。
她今年也有十四岁,正是女孩子开始思春的年纪,看着沈书懿出挑的身材样貌,也不由得微微羞涩,甚至想着要不要摆出小女儿骄矜的态度不坐。
“你又不好好学戏了?”她到底还是坐下了,这样紧挨着的距离还让她有些窃喜。
沈书懿心里没什么感觉,只觉得这样离得近好说话罢了。
“我的戏你又不是没听过,师父一直不让我上台,不然我早是名角儿了。”他笑着道,“倒是你,女红不会还是那么歪歪扭扭的吧?”
话里不加掩饰的调笑让崔玉儿面色微?。
“呸!我的女红怎么不好了,明明是你唱得不好,还要来陷害我。”她嗔怒道。
沈书懿嬉笑着不答话,低头一口吃了一整个云吞。
崔玉儿目光一转,正好看到他握着筷子的右手连着手腕颜色都不正常。她听母亲说过,学戏的孩子都苦,动辄打骂,不遭上十年罪根本成不了角儿。
才刚还觉得沈书懿脑筋坏透了,立刻又有些心疼起来,这双手细致修长,原本是极好看的,他皮肤本就白,这样红起来更加显眼,偏得他本人心大,还毫不在意的拿着筷子吃饭。
沈书懿觉到了崔玉儿的目光,看她视线正落在自己看起来甚是凄惨的右手上,不由得轻笑。
“我昨天偷跑出去看了师兄的《玉堂春》才挨了十个手板,别说十个手板,一百个也值。”嘴上说着,边拉上袖子遮掩。
沈书懿这样若无其事的一说,小姑娘却更替他惋惜。
“做什么不好偏要学戏,活该!”语气颇有些恶狠狠的。
一句玩笑话,却真说得沈书懿心里发苦,确实呀,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戏,虽是他老爹亲自送他到四岁红手底下,但是万万不会同意他有朝一日登台唱旦的。
沈家好歹也是有名有姓的大户,即使营生差了点,自家少爷也不能沦落到做戏子啊!
至于为何不唱戏却要学戏,这茬便要提起旧事了。沈家祖上十几代人干的都是除尸捉鬼的行当,到太老爷那一辈才慢慢转行看风水,损阴德的事干多了,终究会得报应,如今的沈家不光人丁凋零只剩一脉,而且每一辈都活不过半百。
自他在娘胎开始沈老爷便愁白了头发日日苦心算计,怎么能让他避了这道命数,后来果真得了个法子,其中一点,便是终生不能断发。
如今世道正乱,清政府岌岌可危,为了躲掉剃头,沈老爷心一横把他送到了四岁红手底下学戏。一学就是十年过去,除了年关和大节,沈书懿都没功夫回家。
离家一久也就养成许多坏毛病,沈书懿自小就极野,仗着四岁红和他老子交好不会拿他怎么样没少干坏事。初时还惦记着回家,后来反而觉得回家麻烦,四岁红月月都会写信告他的状,一回沈家简直如同秋后问斩,能避便都避了。
一碗云吞慢慢见底,沈书懿给自己倒了杯水。
“戏台上走一圈多光鲜啊,你看我师兄,一到他的戏半条街都挤满了想去看的人,剧场里面都落不下脚!”他说道。
崔玉儿是信了这话的,当今这世道戏子真是极抢手,听说老佛爷活着的时候最爱看戏,京城里有名的戏子甚至一曲值千金,多少人为了这后来的光鲜险些把命搭进去。
若日后真能红极一时也算略微值当,但戏子毕竟是叫人看不起的,听说只要给了戏班子足够的钱,戏子便可任人为所欲为,这一行背后的肮脏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只不过被戏台上那些艳丽的外表掩盖去,世人不曾发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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